第一章 法的本体
删除内容:
1、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的含义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特征)
2、法的现象
增加内容 :
1、法的词源(汉语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西文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2、法的本质(关于法的本质的主要学说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3、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
4、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5、法的效力的根据
更改内容:
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
1、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 秩序 利益 正义)
2、法的渊源的分类
3、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
1、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利益正义)
2、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法的渊源
3、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章 法的运行
删除内容:无
增加内容:
1 、《监督法》与当代中国法律监督制度的发展
2、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3、演绎法律推理 类比法律推理 辩证法律推理
更改内容:无
第三章 法的演进
删除内容: 无
增加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代中国立法、执法和守法制度中的落实)
更改内容:
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
1、法的历史发展
2、关于法的历史阶段的其他划分方式资本主义法(封建社会中后期资本主义因素的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 资本主义法的发展) 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新中国法产生的特点)
3、法治理论
1、法的发展
2、法的发展阶段 法的发展的特点
3、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四章 法与社会
新旧司法考试大纲对比本章司法考试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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