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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比较分析——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本体

删除内容:

1、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的含义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特征)

2、法的现象

增加内容

1、法的词源(汉语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西文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2、法的本质(关于法的本质的主要学说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3、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

4、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5、法的效力的根据

更改内容:

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

1、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  秩序  利益  正义)

2、法的渊源的分类

3、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007司法考试大纲规定:

1、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利益正义)

2、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法的渊源

3、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章 法的运行

删除内容:

增加内容: 

1 、《监督法》与当代中国法律监督制度的发展

2、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3、演绎法律推理  类比法律推理  辩证法律推理

更改内容:

 

第三章 法的演进

删除内容:

增加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代中国立法、执法和守法制度中的落实)

更改内容:

2006司法考试大纲规定:

1、法的历史发展

2、关于法的历史阶段的其他划分方式资本主义法(封建社会中后期资本主义因素的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  资本主义法的发展)  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新中国法产生的特点)

3、法治理论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

1、法的发展

2、法的发展阶段  法的发展的特点

3、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四章 法与社会

新旧司法考试大纲对比本章司法考试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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