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7年相比,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在章节分布上进行了一定的变动,包括将第八章“行政合同和政府采购”、第九章“行政给付”合并为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第十章“行政程序”更改为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删除第十一章“行政应急”、第十二章“对行政的监督和权利救济概述”内容。
但就考查的知识点范围来讲,主要考点未作改动,只是因为新公布颁行了几部法规、司法解释,使得考查内容稍加丰富,因此考生在掌握好传统考点的同时,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据,对其中一些新加内容、细化内容熟悉和了解。
此外,对行政法理论方面的内容,大纲要求能运用理论、原则分析判断问题,因此对卷四论述题目的准备也不能忽视。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删除内容: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法律渊源的概念
更改内容:无
增加内容:无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删除内容: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更改内容:无
增加内容:无
备考提示:
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司法考试对公务员方面的考查日益增加,因此新增加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也会成为今年考查的焦点之一。本条例主要涉及公务员行政处分方面的内容,因此保障行政处分公正将会成为命题关键,考生应予以关注。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删除内容:
第四节具体行政行为的若干类型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更改内容:无
增加内容:无
第五章 行政许可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六章 行政处罚
删除内容:
行政处罚法的概念、治安管理处罚概述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第一节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原则
2008年大纲规定:第一节行政处罚概念
增加内容:无
第七章 行政强制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八章 行政合同和行政给付
删除内容:
第二节政府采购、行政给付的概念、公共机构的设置和运行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第八章行政合同和政府采购、第九章行政给付
2008年大纲规定: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
增加内容:无
备考提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本章是将2007年第八章“行政合同和政府采购”与第九章“行政给付”合并整合而成,删除了“政府采购”的内容,精简了“行政给付”的考查内容,使得重点更为明确突出。
“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迄今为止并没有考题出现,主要因为两者并没有基本法作支持,因此考生对此只要掌握好通说理论即可。
就出题的可能性而言,“行政给付”是2007年新增加的考点,点但当年未考查,而在2008年初发生的冰雪灾害中,政府实施了大量的行政给付行为,因此极有可能会在今年的司考中出现,但难度不会太大。
实战演练
1、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合同?ABC
A、某省公路局与某道路建筑公司签订修建高速公司的合同
B、为支援灾区,某省计划部门向该省某县制衣厂订购棉衣合同
C、某市政府同经营某紧缺民用物资企业订立的减免税收的合同
D、某行政机关为工作人员利益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商业保险合同
2、下列主体及其行为中属于行政给付的有:D
A、林老师因工作突出而获得“教学标兵”称号,并获得2000元奖金
B、因冰雪灾害,王某所乘火车取消,王某从铁路退票口获得的全额退票款
C、严某由于车祸遇险,从保险公司获得的理赔款
D、向某是某村的五保户,每年定期领取的救济金
第九章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删除内容:无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第十章行政程序
2008年大纲规定: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增加内容:
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备考提示
本章的重点在于将原属于行政程序中的信息公开制度的考查地位提高,将之与行政程序并列,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行。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考生只需掌握大纲要求即可,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考查范围以法条为主,难度不会太大。
实战演练
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ABCD
A、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调整
B、食品安全法的制定
C、某省新建高速公路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D、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第十章 行政复议
删除内容:
行政复议的概念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第一节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2008年大纲规定: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
增加内容: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备考提示: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学中的传统考点,一些重点、难点已在历年考试中多次考查,尽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公布使得行政复法的考查内容更加丰富,但是重点内容仍旧稳定突出,对此,考生应从三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对传统考点,像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复议决定等等,一定要熟练掌握,如2007年考查的复议前置,就是历年考试反复考查的重点,因此考生从真题上查缺补漏,是复习的有效手段;
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新加内容,在大纲上体现的是增加了对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因此考生可参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3~65条的内容,掌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的主体、对象、方式、程序等。实际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对《行政复议法》原有规定中不够细致、明确的地方进行补充、细化,还出现了一些新规定(和解、调解),因此考生要将两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复习。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行政复议最易命题的知识点,除了上述所讲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一些细化的规定也大都脱胎于行政诉讼法中,像行政复议代理人制度、行政复议中止、终止等与行政诉讼极其相似,因此考生在复习时,可结合行政诉讼法进行对此记忆,防止混淆。08年司考大纲
实战演练:
1、张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
A、张某可向区政府或市土地局提起行政复议
B、如果张某在提请行政复议时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复议机构可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张某补正
C、如果张某提出听证的要求,行政复议机构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审理
D、如果张某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自愿撤回申请,则行政复议机构可同意其撤回,但张某以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D
A、对青岛市海事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既可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向山东省海事局申请复议
B、对北京市地税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只能先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C、对公安机关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作出的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只能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D、对省国资委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概述
删除内容:08年司考大纲
1、行政诉讼法的概念2、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行政诉讼法与行政程序法)
更改内容:
增加内容: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删除内容:
管辖的概念08年司考大纲
更改内容:
增加内容:
备考提示:
本章大纲变化不大,只是删除了概念性的问题,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8年初公布了关于管辖的新司法解释《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应引起考生的注意,着重在于以下几点:
1、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种类。此考点在2007年曾特别予以细化,而在今年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考生要特别重视。主要包括:(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包括职能部门,除外规定(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2)三类重大的案件;(3)商标、专利行政案件;(4)国际贸易、反倾销、反补贴;(5)证券行政案件;(6)海关处理的行政案件。
2、当事人提级起诉,适用条件为:(1)当事人认为案情重大案件;(2)当事人认为基层人民法院不宜管辖(例如市法院不宜管市政府等情形);(3)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不作为。
3、管辖权移送和指定管辖,具体见本规定第4、5条。
4、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不适用管辖异议的规定,即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有异议,并不可以上诉。
此外,就管辖需掌握的重要知识点还有:经复议案件的管辖、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管辖、管辖权异议等。
实战演练:
某县政府为筹建休闲广场,决定拆迁规划中的30户住宅,并成立拆迁办公室,但30户住宅居民对此拆迁决定不服,未按县政府确定的日期迁出,于是拆迁办公室委托某建筑公司强行拆除了这30户住宅,30户住宅居民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
A、应以拆迁办公室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强制拆迁行为是由他们作出
B、应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应先向县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认为不适宜由县基层法院管辖再移送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中级人民法院可指定辖区内其他县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删除内容: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08年司考大纲
更改内容:
增加内容: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程序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删除内容:
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
更改内容:无
增加内容:无
备考提示:
本章是行政诉讼中的传统考点,包括证据制度、法律适用、撤诉与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等知识点。特别是证据制度,历届司法考试都有涉及,像现场笔录、举证责任、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据的审核认定,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等都是命题核心内容。
此次2008年大纲对本章变动不大,但同第十三章的情形类似,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考生应对撤诉的考查予以关注。特别是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申请撤诉的关系,将会成为考查的难点之一,考生应予以重视。
实战演练:
A公司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拒不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办理营业执照,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何种判决?ACD
A、若某公司申请撤诉,裁定中止审理
B、建议某公司申请撤诉
C、若某公司不申请撤诉,及时裁判
D、若某公司申请撤诉,且工商局已将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可以裁定准许撤诉
第十七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概述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十九章 行政赔偿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二十章 司法赔偿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本章大纲内容没有变化
法律、法规增删情况:
删除:政府采购法
行政监察法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义务教育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08年司考大纲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增加
增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08年司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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